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优博娱乐官网律师管理处
责 任 人:承办人、处长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市司法局208室)
联系电话:0451—85891149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八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三)黑龙江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市、行署、系统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的初审核定。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初审意见,并报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初审条件和标准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4、有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四、所需材料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
1.呈报材料目录;
2.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3.市、地、系统司法局初审意见书;
4.设立行政许可申请书;
5.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申请登记表;
6.核定律师事务所名称通知书;
7.黑龙江律师事务所章程;
8.合伙协议及法定代表人选举决定;
9.设立人资料(包括:简历、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转所证明的原件);
10.由区、县(市)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设立人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没有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11.设立人承诺书(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12.提供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结清财务、业务、卷宗交接完毕证明;
13.聘用律师情况;
14.聘用会计情况(包括:会计证书、简历、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5.住所证明(包括:租用合同、房产证明);
16.资产证明(验资报告)。
(二)个人律师事务所
1.呈报材料目录;
2.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3.市、地、系统司法局初审意见书;
4.设立行政许可申请书;
5.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申请登记表;
6.核定律师事务所名称通知书;
7.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章程;
8.设立人资料(包括:简历、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转所证明的原件);
9.由市、行署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设立人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没有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10.设立人承诺书(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11.提供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结清财务、业务、卷宗交接完毕证明;
12.聘用律师情况;
13.聘用会计情况(包括:会计证书、简历、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4.住所证明(包括:租用合同、房产证明);
15.资产证明(验资报告)
五、受理程序
承办人,经过审核: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程序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核意见,处长签发意见,上报省司法厅审批。
七、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八、审批时限
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九、公开
本制度原文、申请示范文本在优博娱乐官网网站(http://www.scesart.com)长期公布。
十、监督检查
执行《优博娱乐官网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十一、责任追究
执行《优博娱乐官网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